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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三包”范围国标将出台

         我国颁布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中国始于2004年的汽车召回制度终于从部门规章升级为国家法规,它的出台将促进车企的自觉性,主动召回将成为一种常态。那么,《条例》的实施将对汽车行业及消费者产生怎样的影响?国内最大的汽车网站汽车之家近日发布的一项消费者调查显示,82.8%的消费者认可《条例》对汽车行业的积极影响,对自主品牌有更大期许;超九成消费者热切期盼汽车“三包”政策尽快出台。
         据嘉德控制臂了解,在汽车产业发达国家,召回已是企业普遍采用的汽车质量保障法规,汽车召回亦成常态。参与调查的消费者认为,召回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汽车消费维权缺乏法律保证的现状开始发生改变,《条例》将促进扩大召回备案企业数量,在法规上一视同仁,强制要求车企将问题车辆召回,并逐渐形成惯例。

         此次《条例》的出台,同时使消费者对自主品牌有了更大的期许。83.7%的消费者认为自主品牌应接受市场的考验,并通过生产质量的提升,让更多优秀的自主品牌脱颖而出。79.8%的消费者认为《条例》会有效防范汽车召回境内外“双重标准”等现象,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为配合汽车“三包”规定的顺利出台和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启动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由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归口。目前,该国标的意见稿已经完成,正在征求相关方面意见。

         意见稿规定,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

         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总成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根据意见稿内容,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至少包括表2所列出的内容。

         意见稿要求,家用汽车产品的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易损耗零部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及其质量保证期,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生产者明示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不应超出表3所列出的范围。

         据嘉德控制臂悉,此次调查还显示,92.3%的消费者希望汽车“三包”政策能尽快出台,以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此次《条例》的出台,与汽车“三包”政策呈现互相推动的作用。据悉,汽车“三包”政策已获主管部门原则通过,正进行修改。这对于热切期盼汽车“三包”出台的消费者来说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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